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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子器材总公司元器件分公司注册条约
1 用户在申请使用中国电子器材公司服务时,必须向中国电子器材公司准确的个人资料,如个人资料有任何变动,必须及时更新。
2 用户注册成功后,中国电子器材公司予每个用户一个用户帐号及相应的密码,该用户帐号和密码由用户负责保管;用户应当对以其用户帐号进行的所有活动和事件负法律责任。
3 用户必须同意接受中国电子器材公司通过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向用户发送的商品促销或其他相关商业信息。
4 用户在使用中国电子器材公司网络服务过程中,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a) 遵守中国有关的法律和法规;
(b) 不得为任何非法目的而使用网络服务系统;
(c) 遵守所有与网络服务有关的网络协议、规定和程序;
5. 隐私保护
5.1 保护用户隐私是中国电子器材公司项基本政策,中国电子器材公司不对外公开或向第三方提供用户注册资料及用户在使用网络服务时存储在中国电子器材公司公开内容,但下列情况除外:
(a) 事先获得用户的明确授权;
(b) 根据有关的法律法规要求;
(c)按照相关政府主管部门的要求;
(d) 为维护社会公众的利益;
(e) 为维护中国电子器材公司法权益。
6. 免责声明
6.1 若中国电子器材公司明示其网络服务提供方式发生变更并提醒用户应当注意事项,用户未按要求操作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用户自行承担。
6.2 用户明确同意其使用中国电子器材公司服务所存在的风险将完全由其自己承担;因其使用中国电子器材公司服务而产生的一切后果也由其自己承担,中国电子器材公司户不承担任何责任。
6.3 中国电子器材公司保网络服务一定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网络服务不会中断,对网络服务的及时性、安全性、准确性也都不作担保。"
  

热线电话:010-809951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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